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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关于印发《课程教学改进实施细则》的通知
2016年12月19日

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课程教学改进实施细则

 

一、总则

课程教学持续改进是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是深入贯彻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理念的重要举措。为确保课程教学改进工作的执行质量,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组织机构

课程教学改进工作由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统筹规划,专业负责人组织协调,课程负责人具体实施。

三、具体实施

1、课程教学改进是贯穿于整个课程教学全过程的工作,涉及的内容主要包括: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改进、师资队伍建设和教材建设。其中,课程教学大纲修订是课程教学改进工作的主要抓手。

2、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组织企业、行业协会、专业教指委的专家,以及校友和用人单位代表,通过研讨、座谈等方式,进行专业建设的顶层设计,为课程教学改进工作提供总的指导原则。

3、在专业负责人的领导下,各个课程负责人共同探讨建立针对每门课程的质量监控机制和持续改进机制,例如课程达成度评价、同行专家听课、督导组听课、学生座谈、学生评教、教学文档检查等。

4、基于建立的课程质量监控机制,完成课程教学质量评价,为课程教学改进提供依据。

1)课程负责人在课程教学过程结束后完成课程达成度评价,并与专业负责人和参与本课程教学的其他老师共同探讨评价结果,提出课程改进意见和实施措施。

2)学院每学年组织同行专家对每门课进行至少2次听课,组织学院督导组进行2-3次听课,组织1次学生座谈,通过这些活动,直接了解课程教学情况,形成课程教学情况分析报告,提出课程教学改进意见,交给专业负责人和课程负责人作为课程教学改进的依据。

3)学院组织督导组进行学期末教学文档检查,了解课程考核情况,包括命题、批阅及试卷分析等内容,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形成改进意见,交给专业负责人和课程负责人作为课程教学改进的依据。

4)学校通过网络教学平台让学生进行在线评教,学院将评教结果交给专业负责人和课程负责人,分析评教结果,提出改进意见。

5、在形成一系列课程教学改进意见的基础上,由专业负责人监督,课程负责人具体落实改进意见,明确改进措施和时间表,并定期向专业负责人汇报改进效果,评估改进成效,及时调整改进方案,确保改进能真正落到实处,提高课程的教学质量。

6、在课程教学改进的基础上,课程负责人组织课程组教师完成课程教学大纲修订,并将修订的课程教学大纲汇报给专业负责人审定,报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备案。原则上,课程教学大纲每年修订一次。

7、学院将课程教学改进工作成效纳入教师的业绩考核范围,每年进行考核,酌情进行奖励。

四、附则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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