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毕业设计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毕业设计(论文)是实现毕业要求和培养目标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培养创新精神、进一步提高综合素质的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为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 本管理细则是依据学院专业特色和实际教学要求,在《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设计工作手册》的基础上制定的。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学院成立本科毕业设计工作小组对学院本科毕业毕业设计重要事项进行研究、审议和审定,并负责毕业设计的院级答辩。该工作小组的组长由学院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担任,组员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系主任、系支部书记、专业负责人、教授代表组成,一般为7-9人。学院教学秘书担任秘书。
第四条 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将指导教师分为若干小组,每个小组设组长一名、秘书一名。组长负责本小组毕业设计工作的执行,包括选题、开题、中期检查、最终检查、毕业答辩等环节,秘书则协助组长完成一些基础性的信息整理工作,包括各种检查表格的汇总和提交。
第三章 教师命题
第五条 依据学校的整体工作安排,在第7学期的后半学期启动毕业班的毕业设计工作,在该学期完成教师命题、学生选题的工作。具体过程如下:
(一)以系为单位讨论确定每位教师可以指导的学生数量。其中,每个系应指导的学生数量比例由学院根据本系教师数量占学院教师总数量的比例进行分配;新入职不到1年的教师不能承担毕业设计指导工作;入职时间不超过3年的教师原则上只能指导1名学生。
(二)各个系将讨论确定的指导教师名单汇总提交到学院教学秘书处。
(三)学院毕业设计工作小组对指导教师名单进行审议,并综合考虑组员的专业知识构成和指导人数等因素确定分组名单,指定每个小组的组长和秘书。其中,新入职不能指导毕业设计的教师也要加入某个小组,参与整个毕业设计的指导工作。
(四)指导教师根据确定的指导人数完成命题,填写毕业设计任务书简表,以系为单位汇总提交到学院教学秘书处。填写的毕业设计任务书应尽可能详细,以准确全面的介绍题目的内容和要求。命题的基本要求如下:
(1) 每位指导教师的命题数量要多于应指导的人数,提供更多的毕业设计题目以确保学生能根据自己的特长、兴趣进行选题,因材施教;
(2) 命题必须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教学基本要求;
(3) 题目要有一定的综合性,覆盖的知识面较宽,能使学生受到比较全面的训练;
(4) 题目应尽可能与工程实际相结合,注重选题的理论研究意义和工程应用价值;
(5) 题目的份量、深度、难度要适中,确保学生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通过努力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6) 选题应做到因材施教,既要注重对学生基本能力的训练,又要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与创造性;
(7) 原则上每人一题。如数名学生共同完成的课题,必须明确规定每个学生有不同的专题或应独立完成的任务,以保证每位学生都受到全面训练;
(8) 严禁照搬以往毕业设计(论文)内容;
(9) 题目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
(五)学院毕业设计工作小组对汇总的毕业设计题目进行审议,讨论题目设计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对于不符合要求的题目,要求指导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修订,以满足毕业设计的命题要求。修订后仍然不能满足要求的,则重新分配该名指导教师的指导学生数量。
(六)已经提前参加实培计划项目的指导教师和学生,将依据学院的总体安排进行学生分配、分组和命题工作。
第四章 学生选题
第六条题目一旦讨论确定,即面向学生公布。由学院教学秘书组织学生选题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将毕业设计题目的详细情况在学院的布告栏上进行公布,同时通知学生进行选题;
(二)学生联系指导教师了解题目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在指导教师同意的情况下在教学秘书处登记确认;
(三)在规定时间内没有选题的学生,将由学院统一进行选题。
第七条完成学生选题后,指导教师需将题目的相关信息登录到学校毕业设计管理系统上,并指导学生完成线上选题。
第五章 开 题
第八条在学生完成选题后,指导教师就要安排学生学生阅读相关的文献资料,并定期安排答疑,使学生尽快理解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的任务和要求;
第九条在学生充分理解毕业设计任务和要求的基础上,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完成开题报告的撰写;
第十条毕业设计小组组织开题答辩,要求学生通过PPT讲述本人毕业设计的基本任务、要求和安排,并接受答辩小组老师的质疑。开题时间通常安排在第八学期的开学初。
第十一条学院开题答辩施行小组交叉互换制度;
第十一条开题答辩成绩经小组集体讨论后,由小组秘书汇总、小组组长确认后提交到学院教学秘书处,并通报给学院毕业设计工作小组成员。对于没有通过开题的学生,小组有权令其择期再进行开题,并记一次警告;对于开题成绩较差的学生,小组也应该给学生记一次警告。
第十二条开题答辩结束后,由各个小组的组长组织,交叉互换的小组之间要开会介绍答辩情况,交换学生的基本情况,探讨存在的主要问题。指导老师应及时开会,将开题的基本情况介绍给所指导的学生,并与学生一起探讨存在的问题,指导学生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第十三条参加实培计划毕业设计项目的学生,与其他学生一起参加开题答辩会,但需要合作单位的指导教师参加。
第十四条指导老师指导学生将修改后定稿的开题报告提交到学校的毕业设计管理系统上,并完成确认。
第六章 过程指导
第十五条指导教师对学生毕业设计的指导过程负全责,是确保毕业设计工作顺利实施的关键,也是决定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重要因素。为此,指导教师需要认真负责的参与毕业设计的指导过程,指导教师的基本职责如下:
(一)要认真做好课题准备,为毕业设计题目实施提供必要的软件和硬件条件;
(二)要审批学生拟定的设计(研究)思路方案和进度计划,每周定时、定点检查执行情况,实事求是地作出检查,并在毕业设计管理系统上记录确认,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所在小组组长汇报,并由小组组长汇报到学院毕业设计工作小组。
(三)要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的辅导和答疑,注意正确引导学生,要针对学生特点和程度,因材施教,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要加强个别指导和注意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自学能力、探索与钻研能力。
(四)要重视学生文献检索和文献分析等基本功的训练,有针对性的引导学生学习一些新技术、新理论、新工艺;帮助学生掌握基本的科学研究、工程设计方法。
(五)毕业设计结束前,要认真审阅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的内容,提出全面修改意见,指导学生规范地撰写毕业设计(论文)。
(六)在设计(论文)完成时,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认真、全面审查,对学生的外语水平、毕业设计(论文)的完成情况、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质量等进行考查,完成指导教师评阅表,并给出相应成绩。
(七)结合毕业设计指导过程,注重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全面关心学生成长,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第十六条在整个毕业设计指导过程中,加强学生管理也是确保毕业设计工作顺利实施的关键。
(一)以系为单位组织毕业设计工作动员会,让学生了解毕业设计的组织实施和和纪律要求。
(二)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日常管理负主要责任,要定期与学生进行沟通交流,了解学生的工作进展情况;
(三)对于因事因病暂时不能进行毕业设计的学生,必须事先按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条,指导教师签字确认,交学院教学秘书处备案。
(四)对于消极怠工、不按要求、不听指导的学生,指导教师要及时将情况汇报给学院,学院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对于违反相关管理规定,无法按时完成毕业设计的学生,需要延期答辩或直接被取消毕业设计资格。
第十七条学院将组织一次毕业设计中期检查,以加强过程管理。
(一)毕业设计中期检查依然施行小组交叉互换的方式,主要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阶段性成果;
(二)检查小组应客观的评价学生的工作进度和工作成果,中期检查成绩经检查小组集体讨论后,由小组秘书汇总、小组组长确认后提交到学院教学秘书处,并通报给学院毕业设计工作小组成员。对于未能按工作计划完成阶段性任务的学生,小组应该给学生记一次警告。
(三)检查结束后,由各个小组的组长组织,交叉互换的小组之间要开会介绍中期检查情况,交换学生的基本情况,探讨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
(四)指导老师应及时开会,将中期检查的基本情况介绍给所指导的学生,并与学生一起探讨存在的问题,指导学生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五)指导老师指导学生将修改后定稿的中期检查报告提交到学校的毕业设计管理系统上,并完成确认。
第十八条参加实培计划毕业设计项目的学生,其毕业设计工作在合作单位完成,学生指导由本校指导教师和合作单位指导教师共同负责,本校指导教师是第一责任人。其他过程管理依照学院总体安排执行。
第七章 毕业设计(论文)撰写
第十九条毕业设计论文的撰写参照《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毕业设计工作手册》和《365bet提款关于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的补充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八章 论文评阅及答辩安排
第二十条论文评阅依照《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毕业设计工作手册》的相关规定实施。
第二十一条在论文答辩之前,学院将组织学生答辩资格审查,如下情况的学生将取消答辩资格:
(一)在开题、中期检查被连续记录了两次警告的;
(二)答辩之前的综合检查未能通过的;
(三)在整个毕业设计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延迟答辩或被取消毕业设计资格的;
(四)未能按要求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
(五)论文评阅意见为不合格的;
(六)根据学校要求,查重比例不符合答辩资格的;
(七)其他不符合答辩资格的。
第二十二条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依然施行小组交叉互换的方式,答辩成绩评定依照《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毕业设计工作手册》的相关规定实施。答辩成绩经检查小组集体讨论后,由小组秘书汇总、小组组长确认后提交到学院教学秘书处,并通报给学院毕业设计工作小组成员。答辩小组评阅意见由小组组长组织所在小组完成。
第二十三条每个小组答辩成绩最后一名的学生需要参加院级答辩进行答辩成绩复审。每个小组的组长以及学院毕业设计答辩小组的成员参加院级答辩。
第二十四条参加实培计划毕业设计项目的学生答辩依照学校和学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学生将毕业论文的相关资料到毕业设计管理系统上,并完成论文评阅、成绩录入和论文确认入库等相关工作。
第二十六条指导老师负责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设计文档袋的相关材料的整理归档,签字确认提交给学院教学秘书。
第二十七条指导教师对毕业设计论文文档的质量负主要责任,依据学院的要求负责后续的文档修改等工作。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管理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学院毕业设计工作小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