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市教委联合资助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北京市属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服务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经市教委、市自然基金委共同研究,现将做好2019年“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市教委联合资助项目 (以下简称“联合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和总体要求
申报项目要聚焦前沿领域关键科学问题,以国家和北京市战略发展目标的需求为导向,整合优势力量,力争取得一批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基础研究成果,攻克一批关键技术难题,提升高校原始创新能力。
鼓励市属高校联合中央在京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申报,并突出项目对于依托单位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团队建设的贡献。
项目申请同时应符合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范围,每项目资助强度不超过80万,项目负责人须根据项目任务按需申报,项目实施周期为3年。项目经费使用按照《北京市教育财政科研类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京财教育〔2016〕3001号)执行。
二、申报要求
联合资助项目通过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网络化工作平台申报。
(一)申请联合资助项目的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所在单位是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且为北京市属高校,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具有承担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的经历;有足够时间保障从事所申请项目的研究。
2.联合基金申请人和参与人须符合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人管理规定要求。
3.有在研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包括科技重点、科技一般、社科重点、社科一般)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本项目。
4.已申报2019年度市教委科研计划其他项目(包括科技一般、社科重点、社科一般)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本项目。
(二)申报时间安排
阶段一:网上填报(5月30日前)
申请人通过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网站(http://bjnsf.bjkw.gov.cn/)经“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网络化工作平台”登录“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工作系统”(以下简称“依托单位工作系统” https://nsfapp.bjkw.gov.cn/bjnsfweb/)打开立项管理菜单下的申请书管理,点击“市基金-市教委联合项目”按钮,按相关要求与提示撰写申请书。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提交依托单位审核。个人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5月30日16:00。鉴于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书,系统需要一定处理时间,请申请人做好申请书的撰写安排。
阶段二:打印纸质申请书(6月6日8:00-15:00期间)
申请人通过“依托单位工作系统”打印纸质申请书原件1份完成签字盖章并提交至科技处。纸质申请书应为网上生成打印(带有版本号)。另请项目申请人自行保留申请书复印件备用。
三、不予受理的情况
申请项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将不予受理。依托单位及申请人需特别注意:
(一)申请书填写不符合要求。
1.申请书无原件或无纸质申请书;
2.申请人、项目组成员、单位负责人未在相应栏目中签字或签章;
3.经费预算未按要求科目填列;
4.申请书缺页、缺项或有关栏目未填;
5.合作单位未加盖独立法人单位的公章或合作单位名称与加盖公章不一致;
6.未按要求在“立项依据”后列参考文献;
7.电子申请书与纸质申请书版本号不一致;
8.自行修改申请书栏目或变更栏目顺序;
9.未按要求提供推荐信、导师同意申请的函件、依托单位的相关证明文件(包括承诺函等)。
(二)申请人不具备申请条件。
(三)不符合申请人管理规定。
附件:联合资助项目评审流程图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子 82426834
材料报送地址:小营校区3号办公楼科技处108室
科技处
2018年5月9日
附件
联合资助项目评审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