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光电学院2016级学生适应大学的学习习惯,养成良好的修学素养,提高学习实效,推进学风建设,学院继续在2016级新生中实施晚自习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学业成长的过程性督促,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晚自习时间
每周周日至周四晚18:30—21:30
二、晚自习地点
一教 1-1-E41
三、晚自习安排方案
(一)第一阶段:自愿自习,自觉签到(4.17-5.21)
这个阶段,学院不强制集体自习,但鼓励各位同学每天都能到教室自习,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二)第二阶段:集体自习,严格考勤(5.22-6.23)
在这个阶段,强制大家集体自习,并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
四、纪律要求
(一)学生在晚自习时间段内均应自习。
(二)保持教室、走廊安静,保持卫生,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
(三)自习结束后将书本资料带走,保证后续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
(四)最后离开教室的同学关闭窗户、电灯、空调等仪器设备。
(五)爱护教室各种软、硬件教学设施和公物。教室设施如有损坏,影响到正常教学,学校将对责任人做出相应处理。
(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将固定自习教室挪作它用。
五、学生处将定期对各学院固定自习教室的自习情况进行抽查,并对结果进行通报。
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
2017年4月17日